大家知道,电影在我国公映前,必须获得“电影片公映许可证”,俗称“龙标”。今后,重点网络剧和网络电影在网络视听平台播出前,也必须获得“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”。这个红底、印章式、篆书“网络视听”四字的LOGO,未来将常伴我们左右。它也被称为“网标”。
网络动画片属于网络剧范畴。此前,重点网络动画片上线播出要拿到“上线备案号”。据悉,6月1日以后新备案的重点网络动画片将必须拿到“网标”才能播出。
什么样的网络动画片是重点网络动画片呢?
投资500万元以上的。
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招商主推的。
在网站(客户端)首页首屏、专题版块或专区专栏中推荐播出的。
优先提供会员观看或以付费方式提供观看服务的。
上述四点符合其一,即为重点网络动画片,就需要拿到“网标”才能播出。
此前,制作机构先要将网络动画片信息在“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”中登记,再将制作完成的成片报省级广电主管部门。此后,网络动画片的报审或将同电视剧那样,改走地方广电局的政务大厅。所以,在审批时间上肯定会比以前长一些,请制作机构预留出足够的筹备时间。
“网标”的发证机关可以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,也可以是各省级广播电视局。根据发证机关不同,上述样例图片中的编码、发证机关和公章处都会有所不同。请各制作机构根据自身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上的“发证机关”,确定应向哪里进行申报。
非重点网络动画片还将采取“备案管理,平台审核,先审后播,加强监看”的流程。
“网标”时代来临,标志着我国“网上网下统一导向、统一标准、统一尺度”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。